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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情形可以不进行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风险提示:为了不进行招标而弄虚作假的,是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情形,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3403人看过
  • 抵押物价值能否低于担保主债权?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经债权人同意的,抵押财产的价值可以低于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债权人实现抵押权时,如果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余的债务由债务人来承担。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1701人看过
  • 公司是否必须提取法定公积金

    是的,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每年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这就是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是非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益,包括股本溢价、处置公司资产所产生的收入、接受捐赠所产生的收入等。公司应当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但是当公司提取的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公司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如果公司不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政府财政部门可责令其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并对公司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2582人看过
  • 公司给员工的奖励有几种?

    公司设定员工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通报表彰、授予优秀员工、杰出员工、功勋员工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于员工的奖励最好通过公司章程或规章制度进行固定,形成完整的奖励程序和评判标准,以免因制度不完善导致其他纠纷。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9388人看过
  •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顺序,是先还本金还是先还利息?

    先息后本。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2605人看过
  • “房地一体”是指什么?

    “房地一体”原则,是指当转让、抵押房屋等建筑物的所有权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要一并转让、抵押;当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时,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的所有权也要一并转让、抵押。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转让房屋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转让。第二,转让土地使用权时,该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此时应当区分情况:(1)如果在该土地范围内还没有进行房屋建设,那么其转让仅仅涉及土地使用权;(2)如果该土地范围内已经建造了房屋,则要求房屋的所有权随土地同时转让。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4392人看过
  • 在建工程可以抵押吗?

    在建工程是可以进行抵押的。在建工程抵押是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2154人看过
  • 债务人未足额还款,优先抵充本金还是违约金?

    有约定依据约定处理,无约定优先抵充本金。1、《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优先于利息优先于主债务的顺序清偿。违约金与利息的概念、性质均不相同,违约金的清偿顺序并不能适用《民法典》该规定。2、在合同没有约定清偿顺序的情况下,债务人的欠付本金和违约金的,其还款应当按优先偿还本金计算。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2669人看过
  • 债务人未足额还款,优先清偿本金还是利息?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2161人看过
  • 什么是农民工,哪些人是农民工?

    农民工是中国大陆特有词汇,指身为中国大陆特有的农业户口身份的工人;指从农村进入城市,依靠替雇主工作为谋生手段,但不具备非农业户口的社会群体。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一部分人。我们所说的“农民工”,实际是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14990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