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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抵押登记届满,是否抵押关系自动解除?

    以不动产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产抵押登记届满,抵押关系不自动解除。《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一期间为法定期间,不因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改变,唯一的决定因素只有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因此,抵押登记届满,抵押关系仍存在。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5079人看过
  • 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经营哪些基础电信业务

    基础电信业务包括:(一)固定网络国内长途及本地电话业务;(二)移动网络电话和数据业务;(三)卫星通信及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四)互联网及其它公共数据传送业务;(五)带宽、波长、光纤、光缆、管道及其它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六)网络承载、接入及网络外包等业务;(七)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国际电信业务;(八)无线寻呼业务;(九)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3452人看过
  • 三期女职工能否调岗调薪?

    企业综合劳动合同法及女职工的保护规定来看,在对三期女职工进行调岗调薪是可以的,比如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把三期女职工从禁忌性岗位调整到非禁忌性的岗位,又比如三期女职工有不胜任工作等情形的。 实践中,对于因三期女职工因类似不胜任工作的缘由而进行调岗是争议最多的,因为有些企业会试图利用调岗来逼迫女职工离职,所以在企业确因不胜任工作需要调岗的,应在法律依据、制度规定以及客观事实上做齐备,同时做到客观公正。1、企业的调岗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2、有相关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存在的:比如女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显示员工不胜任该岗位、因企业转产革新、被收购等客观原因致使岗位结构变化等;3、调整之后的岗位必须合理,是与女职工的工作技能存在关联性的,且岗位的调整不存在侮辱性或是惩罚性。比如程序开发调整为测试岗位,如果调整到市场部门或是人事部门,明显是不具有关联性的。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3093人看过
  • 零元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转让股权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零元转让股权时转让人并未取得转让对价,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无偿或低价转让股权容易引发税务风险。股东有权自主决定定转让股权的价格,无偿转让股权并存在法律上的障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8019人看过
  • 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有哪些?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重点体现在劳动管理和劳动保障上,从招聘员工开始,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这一系列流程中都有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严格按照法律规范企业行为,严格按照法律履行相关程序,就可以大幅度减少劳动纠纷从而成功避免法律风险。企业依法实施劳动管理,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降低人力资源法律风险,才能从根本上保护企业的劳动权益。体现在以下方面:1、招聘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法律风险。2、被招聘员工违背与原单位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的法律风险。3、试用期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4、未订立培训协议或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5、竞业限制条款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6、 处理劳动关系程序不到位的法律风险。7、 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风险。8、 违背劳动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9、 与没有经营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风险。10、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将产生工伤赔偿的巨额伤残金由企业自行承担的法律风险。11、企业不按约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行为的法律风险。12、违反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的法律风险。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2201人看过
  • 用人单位如何合法延长试用期?

    1.延长试用期后不得超过法定时间限制。因法律对试用期的长短具有上限的规定,因此即使是合理延长,延长后的总长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但用人单位最好一次与员工约定法定范围内最长的试用期期限,避免后续因延长试用期而产生纠纷。2.延长条件和程序可由公司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员工手册》进行规范。例如明确规定:“试用期内员工如因不胜任工作、出勤率未达标准或公司认为需要延长试用期其他合理原因的,用人单位可合理延长试用期,劳动者承诺同意上述变更规则。”建议企业让员工签订一份延长试用期的书面文件,并清晰注明延长试用期的事由。书面文件须双方签字盖章或捺印。3.延长试用期应当在原试用期内开展。最后,用人单位若需变更试用期的长短,一般也应当在原试用期结束前进行操作。因为一旦原试用期届满,用人单位应当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做出评价。用人单位不适宜在试用期届满时,将劳动者是否通过试用期考察的结论,放置在一个模棱两可的地位。换句话说,试用期只有通过或不通过,转正或是延长,并且只能在试用期结束前明确作出决定。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3698人看过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20805人看过
  • 员工在集团下的子公司调动要重新签订合同吗?

    若另一家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责任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算首次签订。另外,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5292人看过
  • 规章制度制定中的民主程序流程怎样设计与操作?

    一、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定应当经过民主、公示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范围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二、民主程序的流程企业制定规章制度讨论稿→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对讨论稿进行讨论→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提出方案和意见→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三、公示或告知方式1、通过网站、电子邮件、微信、QQ、OA系统等电子传输方式告知;2、通过公告栏公示;3、通过员工手册公示;4、通过培训或开会学习公示;5、通过劳动合同附件公示;6、规章制度传阅公示。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9272人看过
  • 应当招标而不招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违反法律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2、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3、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3067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