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安全退出: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将实际出资人登记为显名股东;2、取得实际出资人的许可,请求公司回购股份;3、取得实际出资人的许可,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法人被起诉对股东可能会有影响。法人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是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法人被起诉的对于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可能会有影响。
股东的知情权是股东基本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股东在签订出资协议后,有不按期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针对股东不出资的情况,可以由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必要性:1、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是“天赋人权”的政治哲学观在商业领域的发展延伸。2、法律价值追求要求保护中小股东权益。3、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水平是一个国家公司法制是否健全的标志。4、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生存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形成。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是不能中途退股的,自然也不存在退股之后的利益分配问题。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公司股东不得出现抽逃出资的情况,撤销退股只能出现在公司解散或者连续五年不分红等的情况下。
股东有下列义务:1.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根据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向公司出资的义务。2.遵守公司章程。3.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义务。4.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5.特定情形下的表决权禁行义务。6.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义务。
公司被吊销不注销的公司法人和股东,首先在5年内不能再当股东或者法人注册新公司。公司如果被税务吊销,将来这些股东或者法人到税务部门登记自己相关名下的公司时,税务局将不会给进行税务登记。
1、合法取得股权;2、名字记载于公司章程;3、名字登记于股东名册;4、名字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5、公司成立后签发出资证明书;6、由本人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不归股东。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股东无权请求被告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但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