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要有会计账簿,而公司的股东是有权查看会计账簿的,会计账簿记载了公司的所有账务数据,税门部门是可以依法查看的,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的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所以是监事是可以查看会计账簿的。
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执行董事的职能应当与一般公司的董事会职权相同。即《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对于董事会职权的规定。
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执行董事的职能应当与一般公司的董事会职权相同。即《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对于董事会职权的规定。
监事可以自己取消,可以递交辞职信到股东大会。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设立董事会。根据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具体如何管理,投资人可以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进行详细约定。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董事长的职责和权限是:1、召集和支持股东会会议,推进会议的进程;2、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4、对公司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1、最好先内部协商解决,或者找第三方(如律师)调解处理。2、如果协商无果,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公司法》第3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股东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约定作出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董事长和董事会都应服从并执行。董事长不履行股东会决议,不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法院应判决其履行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可以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的,由副董事长负责;如果副董事长也因故不能召集、主持的,半数以上的董事可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董事会讨论的事项应当有会议记录并经过出席董事的签名。
路光亮律师
22873人看过
刘云海律师
19314人看过
苏明浩律师团队律师
10453人看过
金亮律师
5163人看过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3333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