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等。
公司破产清算的具体流程如下: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四、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五、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公司不注销会影响股东。1、公司如果不注销,被吊销后,公司法人和股东5年内不能再当股东或者法人注册新公司;2、公司如果被税务吊销,将来这些股东或者法人到税务部门登记自己相关名下的公司时,税务局将不会进行税务登记。
公司解散不给补偿,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依法提起仲裁或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应当向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提交书面声明,说明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独资有限公司是可以转让个人股权的,但由于个人独资有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转让股权前要注意通知债务权,清偿债务后,才能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以公司的破产财产承担。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照顺序清偿其他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如果公司倒闭后不给员工任何补偿的话,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公司老板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还可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