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担保股东原则上没有责任。公司担保是以公司的名义提供担保,也是以公司的财产提供担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需要进行股东会决议。
1、公司出事之后挂名股东是不承担责任的,但是若有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公司出事之后挂名股东是不承担责任的,但是若有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作为自然人可以对本公司债务提供担保。如果是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就需要看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公司章程不禁止的,经股东大会表决才,公司可以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股东在一些情况下有连带责任。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担保过半数股东同意即可。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已设定担保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权优先于债权,故,该担保物之物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之权利。 别除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别除权是不同于其它一般破产债权的,别除权的基础是担保物权,当一个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如果该公司在破产前对外举债。
能,但有条件。《公司法》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