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纠纷 > 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是怎样的

2023.06.12 劳动纠纷 12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是:
1、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3、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5、其他。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咨询律师的需求,华律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报告编号:NO.202306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如何

    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是:1、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3、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5、其他。

    袁超律师 2023.05.05 132人看过
  • 员工受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员工受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袁超律师 2020.01.01 1466人看过
  •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如下:(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制度保护的对象是特定人群——工伤职工,旨在保障工伤职工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张燕鹏律师 2019.08.06 921人看过
  • 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是什么

    1、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3、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5、其他。

    袁超律师 2022.04.19 201人看过
  • 什么条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满足以下条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社保局规定正常参加工伤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等。

    刘冬青律师 2020.09.24 1355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袁超律师 2019.01.03 2902人看过
  • 工伤复发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员工工伤复发后,在得到工伤保险机构的确认后,享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刘峰飞律师 2018.11.20 1179人看过
  • 工伤复发后,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该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医疗费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等均可享受。

    张燕鹏律师 2019.08.22 1243人看过
  • 雇工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吗

    雇工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袁超律师 2020.09.30 839人看过

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 22774

    精选解答
  • 78643042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职工享受怎样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七大方面,一般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评残、工伤保险金发放等几个程序。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般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评残、工伤保险金发放等几个程序。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职工享受怎样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作者:毕志荣陈菊梅......更多关于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工伤保险待遇如何享受
    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经营地)所在省(区、市)......更多关于工伤保险待遇如何享受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工伤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一、意外伤害险能代替工伤保险吗一方面,工伤保险不能替代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更多关于工伤保险享受哪些待遇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工伤保险享受什么待遇
    享受工伤。因工伤身体呈疾病状态者;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由于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工资收入者;由于供养者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工伤医疗待遇国际劳工公约...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工伤保险享受什么待遇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