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内容:很多劳动者由于受到媒体关于解除劳动合同“n+1”的经济补偿模式误导,认为只要是被用人单位解雇,用人单位均应当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再加一个月的“代通知金”,结果导致了一些不必要的劳动争议发生,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当公司面临破产困境时,这实际上构成了劳动合同签订之时所依赖的客观环境出现严重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特殊情况。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劳资双方未能就修改或调整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共识,而雇主也未曾提前发出通知,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主必须承担支付待通知金的义务。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公司辞退员工代通知金计算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若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代通知金,计算标准为员工上一个月工资(按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发工资算),高工资有特殊支付标准。

案情简介:王某于2024年5月应聘到某度假村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某的工作岗......更多关于代通知金的标准如何确定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