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因此,土地经营权人可以依法用土地经营权入股。
不可以质押。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能质押做出规定,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目前无法律依据,所以而不可以。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质押。只有动产和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
债务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特许经营权质押的条件如下:1、特许经营权的专门收费账户,在质押后,应当对于收费的专门账户进行设定,控制收费;质押的期限;质权实现的方式。2、经过批准。特许经营权往往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有时带有专营性质。
特许经营权的质押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特许经营权的专门收费账户,在质押后,应当对于收费的专门账户进行设定,控制收费;质押的期限;质权实现的方式;2、经过批准。
特许经营权质押的条件如下:1、特许经营权的专门收费账户,在质押后,应当对于收费的专门账户进行设定,控制收费;质押的期限;质权实现的方式。2、经过批准。特许经营权往往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有时带有专营性质。
借款可以用企业股权质押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的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是可以用于出质的,所以借款的时候,可以用可转让的企业股权进行质押。
投资的股权可以用来质押。《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