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借款合同无效,其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在发生借贷时,贷款利率如果高出央行同期基准利率,将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因此,就算是借款人与放款人或机构签订了贷款合同,高利贷合同也同样不受到法律保护。
对于高利贷,本金以及合理部分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超过国家规定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对于超过国家规定部分的利息,债务人是可以不偿还的。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1、高利贷借款合同无效,其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在发生借贷时,贷款利率如果高出央行同期基准利率,将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因此,就算是借款人与放款人或机构签订了贷款合同,高利贷合同也同样不受到法律保护。2、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等等。
高利贷其实就是一种借贷行为,所以高利贷的诉讼时效和借款是一样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
高利贷借贷者是普通社会大众的一员,对于借贷这一民间借贷关系来说并没有任何过错,也没有侵犯他人的任何权益。反而是高利贷的高利率让借贷者饱受苦痛,如果诉诸法庭,对借贷者借钱时约定的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是不支持的。
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
通过第三者和借款人取得联系,重新协商借款还款方法。放款人必须明白,放高利贷是违法行为,高利贷的借贷合同属非法合同,国家不予承认不予保护,但是“借钱要还”,”重合同,守信誉“,这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借款人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
放高利贷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所以高利贷借条自然就违法了,我国法律是不允许的。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的利息部分无效,但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