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收购方式有两种,主要有股权收购和资本收购。两者在对既有债务影响等方面有诸多不同。1、股权收购:原有的债务应当由新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2、资本收购:对原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权收购,一般是指公司股东的股份由原股东转让给新股东,新股东替代原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继续行使原股东的公司权利。资本收购,由于收购方并不涉及股权,对于原公司的债务也就不承担责任,双方在收购协议中约定了受让相应的债务,受让方将对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全资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它自己的债务承担责任。母公司以其出资额或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全资子公司承担责任。
一般以自身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一般是由公司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但要是公司股东、高管等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股东出资不实,股东抽逃资金等其他情况,那么其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来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企业转让时,其债权债务也一并转让,一般情况下,只要转让协议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有效,公司转让前的债权债务都应由受让人承担。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公司分立合并时债务的承担方式有:1、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