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企业的发展中,有一定的股东,当然股东之间也需要进行开会,就是我们说的股东大会。那么在股东开会的时候有相应的记录,那么这类记录的范本内容是什么呢?很多人都不了解,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股东查阅、复制权的诉讼《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股东查阅

由于部分申请执行的案件是依据旧公司法作出的判决,所以申请人只是有权对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查阅,而没有复制权。当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新修订的公司法已经颁布并开始实施,且明确规定除了对公司会计账簿的查阅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外,其

由于部分申请执行的案件是依据旧公司法作出的判决,所以申请人只是有权对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查阅,而没有复制权。当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新修订的公司法已经颁布并开始实施,且明确规定除了对公司会计账簿的查阅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外,其

法律是如何规定股东查阅权和复制摘抄权的?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法律是如何规定股东查阅权和复制摘抄权的可知对于发生在公司法修订之前的行为提起的诉讼还是必须遵循旧公司法的规定,只是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旧公司法没有规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