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的诉讼法律制度当中,诉讼程序多种多样而这些诉讼程序往往适用于各种各样的社会案件和纠纷,其中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往往是属于股东为公司打官司的一种特殊制度,那么股东代表诉讼应当列公司为第三人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我们都知道现代诉讼制度当中都会存在胜诉和败诉的一方, 对于胜诉的一方而言,毫无疑问代表了自己的权益没有受到损害甚至还能够获得一定的胜诉利益,那么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应当归谁?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股东派生诉讼是股东代表诉讼吗?股东派生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本质有相似处但不等同。派生诉讼是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维权,代表诉讼是以公司名义维权,二者在主体、方式等方面有差别,在不同法律情境起重要作用。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股东依据《公司法》提起的直接诉讼是作为公司法中的特定概念,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虽然都属于公司股东诉讼,但两者是有很大的区别的。那么,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说明,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股东代

股东派生诉讼即股东代表诉讼,二者本质相同。它指公司权益受侵害却怠于起诉时,符合资格的股东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起诉。目的是保护公司利益,结果归公司,有前置程序等要求,我国公司法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