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和分包不是合同转让。承包人经过发包人的同意,将部分工作转包或者分包给他人的,实际施工人应当与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合同转让中的转让人是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将合同转让给他人后,就不再是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不承担责任。【相关延伸】问: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有哪些?答: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含以下事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11、违约责任;12、争议的解决方法。
1、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2、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发包合同中一部分;3、合同效力不同;4、对应的义务不同。
1、共同点:分包和转包单位都不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而直接与总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2、不同点:分包工程的总承包人参与施工并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一部分,而转包工程的总承包人不参与施工。
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等。转包是指承包工程后又转给其他单位的行为。
1.转包,是指中标人将其承包的中标项目倒手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实际上成为该中标项目的新的承包人的行为。2.违法分包是指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等。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违法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行为。
转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或者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或者将工程分包后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有些中标企业擅自转包。中标的项目经理私下转包或转包后再次转包。这些项目经理大都是乱挂靠企业的。不按规定履行转包、分包手续。有些施工企业将中标工程视为直接分包的自留地。
建筑工程中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形如下: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在总承包合同中也没有约定的分包;3、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