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那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自主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使用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那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或许有的读者朋友听说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大家听说过,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关于如何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表现为行为人故意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关于如何确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