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中的工程施工中经常会出现业主违约的情形,而承包商面对这种情形,经常都不知道怎样向业主提出索赔的情况,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时间补偿的要求。那么在我国法律中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样的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我国的工程施工都是由承包商承包了的,但是要是质量出现问题或者是签订合同的一方违约都是要对另一方没有过错的人进行赔偿的,主动赔偿的就不用管,但是如果一直不赔偿,无过错的一方可以索赔。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工程索赔程序:一、工程索赔:建设工程中一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一些纠纷,比如窝工情况,这样会造成工程停工,影响进度,建设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缓建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因窝工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实际造成的损失。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无效工程合同索赔可分五步:先确定损失范围,含实际支出和预期可得利益;再判断过错责任,明确各方过错程度;接着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协商索赔,争取达成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