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法律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发现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且撤销案件。根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取保候审后公安部门是可以根据案情取消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案件会撤销: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
撤销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期限届满前应撤销取保候审的事由,就能提前。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取保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但在其取保期限,如果公检法机关发现对其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就应在取保期限届满前,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解除取保候审案件不是自动撤销。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如能判处管制、拘役、取保不致于发生社会危害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取保候审是我们国家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解除取保候审按下列程序进行:第一,是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委托人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第二,是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对审核解除取保候审。
存疑不起诉公安可能会撤销案件。如果是检察院自己提出的案件可以撤销,如果是公安局立的案件,检察院只能建议撤销,而不可以撤销。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在收到检察院的不起诉通知之后,虽然并不是必须要撤案。但若是公安机关已经拘留、或者是逮捕了涉案人员,需要将其释放。公安机关发现新的证据足以认定犯罪,可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一、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案件经过侦查,发现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依法撤销案件是制作的文书,称为撤销案件决定书。二、检察院会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的情形如下:1、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