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办暂住证不一定要本人亲自前去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可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1、先提交申请。2、提交材料。根据要求提交材料,工作人员会当场审核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会受理。3、缴费。工作人员会根据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录入信息系统,查询是否首次办证。4、非首次办证的要收取证件工本费。5、领证。
暂住证已改为居住证。杭州居住证的办理流程:1.符合申请条件的准备相应材料;2.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3.15个工作日后,去办理地点领取。
自2018年1月1日起,上海取消了暂住证,可以直接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申请人本人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相关申办材料: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个人申办居住证流程:申请。受理。申请材料完备并通过系统初核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受理回执。审查。领取证件。领取证件时,申领人应当凭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其申请时选定的居住证受理点领取。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已改为居住证,按照办理居住证的方式办理。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并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相关证明材料。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取得办证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