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2、填写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核对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首先确认需要办理什么公证把房子给你:如果是父亲去世后你获得则办理“遗嘱公证”,此公证无需考虑房屋面积,按份收费;如果你想现在获得则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评估,根据评估后的房屋总价2%收取。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的2%收取。
根据法律规定,房子遗嘱继承并不需要公证。公证只是为了让遗嘱继承更具有效力,并不意味着不公证的就是无效的。如果继承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公不公证都是有效的。同样,如果继承是无效的,即使经过了公证,依旧没有效力。
房子遗嘱继承并不需要公证。公证只是为了让遗嘱继承更具有效力,并不意味着不公证的就是无效的。如果继承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公不公证都是有效的。同样,如果继承是无效的,即使经过了公证,依旧没有效力。
房子写遗嘱不一定要公证的。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因为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同时,我国法律并不强制进行房产遗嘱公证。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房子写明遗嘱没公证是有效的。公证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形式之一。遗嘱不去公证,只要其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多种方式,只要分别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有效。
遗嘱继承房子可以申请办理公证,但不是必须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
1、公证遗嘱的房子难过户,持立遗嘱人生前所立一份公证遗嘱向房管部门申办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往往会被告知应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方可过户。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它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五种形式,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2、公证遗嘱,在该遗嘱中立遗嘱人确实指定某人为遗产继承人,但是由于立遗嘱人生前可以依法变更或撤销所立遗嘱,而且办理遗嘱公证无地域管辖,同时具有保密性,因此,不能排除立遗嘱人在此之后又变更或重新设立遗嘱,指定其他人为受益人的可能。所以,该遗嘱仍需经公证处依法审查确定为立遗嘱人生前最后一份有效遗嘱,合法继承人才能得以最终确认。需要注意的是,其他遗嘱不得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遗嘱,立遗嘱人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必须采用公证形式。
1、房子遗嘱继承并不需要公证。公证只是为了让遗嘱继承更具有效力,并不意味着不公证的就是无效的。如果继承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公不公证都是有效的。同样,如果继承是无效的,即使经过了公证,依旧没有效力。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须有必要构成要件。符合法律规定要件的遗嘱方能生效。但是公证并非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立遗嘱人可以选择以公证的方式定立遗嘱,也可以选择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