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继承人应按要求将公证申请表填写完整,然后连同公证所需材料一并交给公证人员,公证人员会对继承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继承人凭受理通知单办理立案、编号、付费等手续。
办理房屋遗产的继承公证,继承人应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被继承人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亲属关系证明;(4)《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一、办理继承公证首先是填写《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凭公证员出具的《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办理继承公证书的步骤:1.当事人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2提交相关材料:3.公证机构应予以受理;4.公证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5.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当事人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书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根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而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办理公证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的程序: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查。四、审批。五、出证。
首先继承人应按要求将公证申请表填写完整,然后连同公证所需材料一并交给公证人员,公证人员会对继承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继承人凭受理通知单办理立案、编号、付费等手续。
需提供的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2、遗产证明。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4、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