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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是什么

2022.12.09 房产纠纷 175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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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汉杰

河北骏恩律师事务所

王汉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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