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欲出卖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时承租人应当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并应当于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明确表示。关于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般次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通常赋予特定主体,房屋承租人指与出租人直签合同的第一承租人,次承租人与出租人无直接租赁关系。不过,若出租人与次承租人有相关约定,次承租人可按约定享有。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出卖租赁物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购买人购买租赁物的权利。下面就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优先购买权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出卖租赁物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购买人购买租赁物的权利。优先购买权的立法精神和目的就是要赋予承租人在购买承租房屋时的优先性,使出租人和承

在现实生活与工作中,我们可能是租房子住的。那么,如果房屋次承租人想要购买租赁的房屋,次承租人是否有优先购买权呢?如果您对此感到困惑的话,那就看看下面由华律网的小编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