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有休息日,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一样。劳动关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及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及其法律中关于劳动者权益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以下区别: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全日制以日计酬为主;非全日制的当事人可以签订口头协议,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的当事人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并且要依法解约,程序更为复杂。
适用以小时计算工作时间的工作岗位,如保洁、园丁、家政等。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将非全日制用工称之为“小时工”。
有。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从定义,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公司数量,合同订立方式,试用期,终止用工条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周期等方面进行了区分。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如下:1、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3、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和终止条件不同。4、工资支付周期不同。5、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不同。
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劳动者可与多个单位同时签订;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期限在一月内的,双方协商可订立口头合同;劳务派遣派遣的员工,单位只需签劳务派遣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条件;可协商合同终止条件。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类特殊的用工形式。全日制用工的本质是一类用工形式,因此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民事雇佣关系;双方达成的协议是劳动合同,而不是民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