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也需要缴纳社会保险,但保险缴纳方式可以由企业与员工自行约定。企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特别是只能公司参保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一般病假,员工当天生病没上班,公司可以不发当天工资。如果长期病假影响工作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从定义,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公司数量,合同订立方式,试用期,终止用工条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周期等方面进行了区分。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如下:1、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3、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和终止条件不同。4、工资支付周期不同。5、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不同。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以下区别: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全日制以日计酬为主;非全日制的当事人可以签订口头协议,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的当事人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并且要依法解约,程序更为复杂。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劳动者可与多个单位同时签订;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期限在一月内的,双方协商可订立口头合同;劳务派遣派遣的员工,单位只需签劳务派遣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条件;可协商合同终止条件。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类特殊的用工形式。全日制用工的本质是一类用工形式,因此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民事雇佣关系;双方达成的协议是劳动合同,而不是民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