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对外承担主要有两类:一是共同债务,以夫妻各方的个人及共有财产作为执行财产;二是单方个人债务,其责任由负债方个人财产承担,但关于能否强制执行夫妻共有财产存在争议。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依据《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规定,夫妻个人债务由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如果个人财产不足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房屋,但财产是生活必需的除外。
要是这个私人的欠债,得到了夫妻俩人的统一意见的话,他们俩就有权力去支配和处理共同的房产啦。因为啊,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都是属于他们两个一起拥有的,所以对于这些财产他们都有着同等的处置权利。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夫妻私有债务可执行房产仅限于个人拥有且未与家庭共享之物。夫妻私有债务主要包含以下三类:1.订婚前一方负担的债务,如购买房产之债;2.双方协议归个人承担的债务,如原本应为夫妻共同承担但被协商由一人承担;3.个人不当开销引发的债务,如赌博、吸毒或酗酒所致。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在婚姻关系中,个人所负债务无法通过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来解决,原因在于另一半并无义务代其承担此类债务。因此,如果共同财产中有任何部分归属负债人,这一部分财产将会成为被强制执行的标的物。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