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结合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离婚时不参与分割;2、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照双方意愿分割该财产等。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的分割为:1.如果父母婚前购买的,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得进行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2.如果父母婚后购买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人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并且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离婚后房产的分割分为以下情况:1.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2.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应考虑父母的出资进行分割,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同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离婚后房产的分割分为以下情况:1.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2.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应考虑父母的出资进行分割,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同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婚后取得房产证,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属于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一般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分割是分为以下情形: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分割方式如下: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子,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视为对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婚前 一方父母全资出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认定为产权登记方婚前个人财产。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将房产判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由该方支付剩余贷款。对婚内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包括本金与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