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在一定的情形下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是会中止的,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是比较多的,那么诉讼时效中止有什么法定事由?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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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法定事由包括: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关于诉讼离婚的法定事由包括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的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民法典》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时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人民法院虽然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但超出诉讼时效可能会败诉,那么民诉中诉讼中止的法定事由有哪些?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