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事项。
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总公司是有权利撤销分公司的,因为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由总公司设立,财产全部归属于总公司,分公司撤销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公司的注销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之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总公司有权撤销分公司。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具有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相应的分公司与职工之间订立劳动合同,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而该劳动关系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4条终止的规定。
总公司可以撤销分公司的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这个诉讼行为应当由总公司进行,因此总公司是可以撤回起诉的。
公司撤销分公司的,需要进行财务清算。虽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在撤销时,也必须经过财务清算,清算结束后,再去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撤销分公司的办事机构。公司可以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而解散。
总公司不能撤销分公司的诉讼。虽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总公司想撤销诉讼的,只能通过内部的决议对分公司作出指示。
分公司撤销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