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业主不能拒交物业费。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或者进行赔偿,但是不能拒绝缴纳物业费。当然如果业主因为房屋的质量问题无法入住,或者没有收房的,则是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
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一)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厨房主下水管道漏水房子在保修期内属于开发商责任,超出保修期属于自己的责任。针对出现的不同情况,由不同人负责。1、新领钥匙入住验房,下水管道接口漏水、检修口漏水,由物业公司负责协调建设单位施工方进行质保维修。2、夏季冷凝结露水由使用人自行处理。3、专用部位在楼上或者楼下管根部出现渗漏,谁家使用谁家负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现漏水情形的,如果在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如果过是保修期的,可以找物业进行维修,物业公司有维护的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楼下住户私自改雨水管违法。住宅不可以私自改下水管道,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私自配小区门禁卡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按照扰乱公共秩序进行罚款。如果门禁卡丢失了,那么可以做一个挂失处理,另外也可以到物业那边去申请办理一个,一般是不需要收费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设备阳台漏水谁的责任,主要分情况来决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产权的露天阳台有漏水情形的,如果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己处理。阳台漏水是谁的责任这个问题其实并没有固定的答案,一般都需要根据阳台漏水的原因和漏水位置来进行判断。导致阳台漏水的原因有很多,原因不同的话,对应的责任人也会有所区别。
维修楼顶漏雨,可以申请公共维修基金,如果物业有有维修基金的,可以通过物业公司或者业委会,也可以自行申请楼顶漏雨维修,待基金下来后找物业公司或者自己在外面找人进行。根据《山东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适用于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进行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根据《山东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启动应急维修程序:(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屋面、外墙防水严重损坏;(二)电梯故障;。
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与使用归属的规定是:1、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与使用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2、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的地下车库,属于业主共有;3、地下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业主索要小区电梯海报的收益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归业主共有。但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可从收益中扣除合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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