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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是否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生产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2、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必须经过征用,使之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取得使用权,即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允许全民所有制单位或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拥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李荣梅律师 2023.07.18 712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解除后怎样执行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一方对生效裁决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李荣梅律师 2023.07.18 137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不是无形资产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无形财产。《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种实体权利,不存在物质实体,只能通过法定的土地体现处理,应当认定为无形财产。

    李荣梅律师 2023.07.18 216人看过
  • 怎样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

    1、应由农户家庭成员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发包方提出申请,由发包方报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与分立后的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分别向分离后的农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户家庭未能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的,按原有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待其达成一致后,再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颁证。2、对承包户因离婚要求分户的,应由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及离婚证,按照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分户申请和承包地分割方案,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后,再予以确权登记颁证。对离婚后在原居住地生活,或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妇女或入赘婿,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对其承包地应按照离婚时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确定的承包地,依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李荣梅律师 2023.07.18 65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怎么终止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终止,相关法律规定有《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三)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四)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李荣梅律师 2023.07.18 196人看过
  • 承包土地买卖怎样处罚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例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李荣梅律师 2023.07.18 294人看过
  • 去世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怎样处理

    1、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2、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3、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分为两种方式:一为家庭承包方式,另一种为其他方式。(1)家庭承包地的经营权不能继承,只能继承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发包方收回土地;(2)家庭承包的林地经营权可以继承至承包期满,期满发包方收回;(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可以继承至承包期满,期满发包方收回。

    李荣梅律师 2023.07.18 969人看过
  • 民法典地役权人能不能出租供役地

    1、地役权人不可以将供役地进行出租。2、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利用供役地,这里的利用不包括处分,如果地役权人将供役地出租,这个出租行为就是对供役地进行处分,就超出合同约定了,这个是不允许的,地役权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来利用供役地,不可以对该地进行处分。

    李荣梅律师 2023.07.18 150人看过
  • 出嫁户口迁走土地归哪方

    1、女方出嫁后迁出户口的,土地归谁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2、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女方仍然享有承包经营权;3、如果是宅基地的,宅基地一般归其父母所有,如果没有父母等人,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女方仍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李荣梅律师 2023.07.18 299人看过
  • 私人买卖土地违法后怎样处理

    1、私自买卖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李荣梅律师 2023.07.18 727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