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廉租房这样处理: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对已经登记但尚未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登记;对已经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以欺骗等不正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廉租房的所有权不属于承租人的,无法抵押贷款。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等。
不一样。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性质的区别,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须同时具备四条件,不一定看是否有工作。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不可以买卖。符合条件,审核通过后可以续租。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承担。《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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