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不得申请的条件:(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
申请的条件是:1、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2、家庭成员中有北京市城镇户籍;3、家庭年收入不超过10万;4、家庭成员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5平;5、三年内无卖房、离异现象;6、如患有大病的家庭可以优先。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廉租房是归国家,不归个人。廉租住房的来源如下:腾退的并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标准的原有公有住房;最低收入家庭承租的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和装修标准的现公有住房;社会捐赠的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住房。
廉租房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只要符合廉租房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一直住下去。各地区对于廉租房规定也有一些区别。申请条件: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如果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提取,这与是否住廉住房无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步骤一,先向房管局咨询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对比自己看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当地没有房管局的话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咨询申请),如果符合,领取廉租房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步骤二,申请廉租房条件一般是要求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提交申请材料: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现住房情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当地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按照租房政策,开具暂住证明,在几所附近学校中根据学校当年招生空余情况,选择空余学校上学或缴纳借读费借读附近学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依据目前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但是政策也存在调整的可能性,而且各地对经济适用房过户的规定细则也略有不同,如果在未过户期间,政策发生变动,会对购房者的过户产生影响,所以二手购经济适用房存在着政策上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