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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写哪个的名字最好

    目前房产证上的名字主要有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准夫妻二人的名字;父母的名字;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这几种写法,不同的方案导致的法律后果也大不相同。所以房子要登记在夫妻哪一方的名下,还需要当事人根据自身的家庭条件和对方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的方案。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212人看过
  • 门面房产权40年后怎么处理

    门市产权40年到期,可以法律规定办理续期。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使用权,商铺的4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如果国家没有拆迁计划,则该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现行(到期日)的土地价格,交纳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土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2889人看过
  • 抵押登记和他项权登记是否一样

    一样的,房屋抵押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所以房屋抵押他项权证跟房产抵押是一样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440人看过
  • 小产权房的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受让小产权房的只能获得其使用权,该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够继承,因为是不合法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通常未办理相关证件,也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即使继承也无法进行过户登记。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162人看过
  • 土地70年产权到期怎么处理

    土地70年产权到期可以续期。我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173人看过
  • 补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补办房屋产权证需要办理以下手续:遗失登记申请表,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填写作废原房产证,办理遗失发证补办新证。1.补办的书面申请。2.去房管局登记信息,查找档案。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4.房屋权属登记申请。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322人看过
  • 安置房房产证是否可以过户

    安置房房产证能过户。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满5年取得房产证后可以依法办理过户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921人看过
  • 没有房产证的商品房死后如何给儿子

    没有房产证的商品房死后是没办法给儿子的。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由于目前我国采取的是产权登记制度,如果房产证的所有人不是自己的话,那将无权处理该房屋,同样的也就无权享受到该房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152人看过
  • 预告抵押登记是不是有优先受偿权

    预抵押登记没有优先受偿权。申请预抵押登记后,没有正式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没有成立,所以是没有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受偿权是一种法定优先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之人得以对一定标的物处置后所的对价,优先于就该标的物价值有权利主张的其他人获得清偿;其权利基础为担保物权,债权人通过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受偿权范围的界定如下:1.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工程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属于优先受偿范围。2.承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等不属于优先受偿范围。3.承包人、实际施工人请求确认对建设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不予支持。4.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的财产优先受偿。因此在开发商无法偿还借款时,贷款机构作为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202人看过
  • 产权调换是否是安置房屋的补偿

    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征收人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通常发生在被征收人不愿意获得补偿资金去市场购房的情况下,由征收人提供合适的房屋对被征收人进行妥善安置。是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产权调换尽管以实物形式体现,实质上是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由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再由被征收人按市场价购买征收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产权调换一般分为原地回迁和异地安置。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204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