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合同无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
并不是所有二手房都有土地出让金的,如果二手房土地是划拨取得的,没有土地出让金,如果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到期的,续期时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
不是所有的二手房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个需要依据建房的土地的性质类型来确定。如果类型为出让,那么需要缴纳;如果类型为拨划,那么无需缴纳。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
土地出让金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时所收取的土地权益,以划拨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抵押等市场行为必须补办出让手续,交纳出让金,方可办理土地登记。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才能使用土地,如果二手房有完整产权的,一般已经全部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如果二手房产权不完整的,需要出售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出售房屋。
买方,契税:二手房交易税费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x0.05%,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如果房本上面加盖了方形章,写着按经济适用房管理,那就是3%的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这部分是国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开发商缴纳费用。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0]第55号)、《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办法》(市政府令[1993]第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