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的资料有以下这些:1、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明。例如,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5、上一次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等材料。
二次起诉离婚的资料有以下这些:1、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明。例如,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5、上一次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等材料。
二次起诉离婚的资料具体是以下这些: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5、上一次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等材料。
离婚起诉书;原告、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资料证明;证明起诉主张的相关证据;一审判决书;其他材料。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次起诉离婚的资料具体是以下这些: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5、上一次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等材料。
起诉离婚诉状需包含以下内容:1、列明原被告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职业、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2、列明离婚的具体诉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承担、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金额等。
二次起诉离婚的资料具体是以下这些: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5、上一次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等材料。
(1)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2)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3)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4)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次起诉不判离婚条件如下:第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第二、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第三、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第四、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第五、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第六、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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