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并没有对电子眼抓拍违章处理期限进行硬性的规定,只要是没有收到有规定处理时限的违章罚单,就可以在车辆年检之前处理。但如果有现场开具的违章罚单或者其它带有处理时限的罚单,是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限前到交通管理部门的违章受理大厅接受处罚的。
电子眼违章处理期限是自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首先,百度搜索“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点击进入。进入后选择自己所在省份,然后在所在省份网页上注册自己的身份、车辆信息。登陆之后选择左下红色的电子监控违章处理,正确信息登录后然后点击“电子监控违法处理”。
摄像头拍的一周以内一般也就两天,被开罚单贴条子的十五天。特殊情况下时间可能会延长。具体时间如下:(1)电子眼违章:48小时(正常情况下不超过1周);(2)现场违章:15天内。
找到“交通部门在综合服务平台”。进入后选择自己所在省份;然后在所在省份网页上注册自己的身份、车辆信息。登陆之后选择左下红色的电子监控违章处理;如果在当地的交警管理网站上注册过的,可能不需要再次绑定车辆。
电子眼是不能抓拍到无证驾驶的。因为现在电子眼无法识别出来车主到底是不是无证驾驶人员,只有在交警到现场来查驾驶证的时候,才可以知道车主是不是无证驾驶人员。无证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0天可以查询,最晚13天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10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
在外地发生的现场违章处罚应到当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非现场处罚可由当地交管部门处理,也可以由原籍交管部门进行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可以将记录违法行为的信息、证据转至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