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要形成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就要求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有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且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并且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在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符合上述要件的电子合同签名,才是合法有效的,形成的电子合同才能够具有法律效力。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报告编号:NO.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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