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者具有该房子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宅基证,办理房产证请向房管局咨询。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房产证办理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签订购房合同是按揭房办理房产证的首要步骤,在签订合同时,需要产权人全部到场并签字盖章。尤其要注意二手房交易,房屋原有产权人以及共有产权人均要到场,避免之后出现纠纷。
并不是所有的拆迁安置房都能办理房产证,只有拥有完整产权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如果不是全产权则办不了房产证。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
依照合同约定处理。首先就需要查看合同,看看合同中是否对房产证无法办理的情况进行了约定。如果合同中对此情况已做了约定,那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合同没有约定,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拆迁房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1、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2、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产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产权证。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等。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时无法买卖。我国依法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安置房作为不动产进行交易必须具备相应证件。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无法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