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约定抵押期间不得转让抵押财产或者转让须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此种约定仅在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有效,不得对抗善意受让人。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无论抵押财产的受让人是谁,抵押权人对该抵押财产享有抵押权,在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成就时,可以就抵押财产进行变价和优先受偿。抵押人如果在转让抵押财产时未及时通知抵押权人,虽然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但是如果因未及时通知造成抵押权人损害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一,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经抵押权人同意。第二,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后,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三,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一,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经抵押权人同意。第二,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后,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三,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1.民法典规定,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期间可以转让,但需要通知抵押权人,转让房屋的款项要优先清偿抵押债权,并且不得损害抵押权人利益。2.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有效。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物。转让抵押物,抵押人应尽两个义务;转让抵押物应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有效。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抵押期间抵押人要转移抵押财产的,需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并且需要将主债权与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则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