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对象礼物分手能否要回分情况而定。日常消费性赠与如节日鲜花等,属情谊表达,交付后不能要回;价值大且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分手可要求返还;借款性质转账,有证据的话出借方可要求偿还。

在恋爱过程中所发生的财物赠予或者日常消费支出,例如常见的表示爱意的“520”微信红包以及纪念日礼物等,通常可理解为维护感情所需的必要开支或者是双方共同的消费行为,因此,此类赠予行为并不应该被要求予以返还。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我们国家有很多的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障碍,有很多的公司为了筹措资金会将一些设备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作为承租人向租赁公司租回园内的设备这个属于回租租赁,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般自愿送的礼物不算诈骗,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他人财物。自愿送礼物基于真实意愿。但特殊情形有争议,若因对方欺骗在错误认知下送价值大的礼物可能涉嫌诈骗。判断关键看有无欺诈及意思表示是否受干扰,要结合事实依法判断。

自愿送的礼物一般不算诈骗,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或隐瞒手段骗取较大公私财物。正常社交中自愿送礼物是常见行为,不存在欺骗等行为不涉诈骗。若送礼物表象下藏非法目的且达数额标准,可能构成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