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综合 >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异同是什么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异同是什么

2018.12.19 综合 147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异同
一、相同点
(一)债务人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对债权造成了损害;
(二)债权人需要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债权人行使权利时须以其债权为限;
(四)债权人行使权利所需的必要费用,须由债务人负担。
二、不同点
(一)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以消极行为不增加其应有债权;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以积极行为减少责任财产。
(二)构成要件不同
客观要件:代位权的构成不但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且要求债务人与他的债务人之间也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债权存在,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有无到期债权存在则不影响其行使(但债权必须先于债务人处分其财产之前)。
主观要件: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则不影响代位权的行使;而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要求债务人与他人行为时具有恶意,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为之。在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时,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要求受益人受益时知道债务人的行为将有害于债权,即受害人也要有恶意。
(三)债权人债权的内容不同。我国代位权制度要求到期债权仅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而撤销权制度要求债权人到期债权以财产给付为内容,不限于金钱。
(四)诉讼当事人不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将次债务人作为被告人,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将债务人作为被告人,将受益人或受让人作为第三人。
(五)诉讼时效不同。代位权的诉讼时效必须在债权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行使,并可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而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入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五百三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1812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撤销权是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聂俊律师 2018.12.06 1451人看过
  • 税收代位权与撤销权如何区分

    构成要件不同。代位权的构成不但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债权存在,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有无到期债权存在在所不问。

    李键键律师 2019.06.26 2768人看过
  •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含义及适用条件是什么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为的权利。代位权和撤销权共同构成了债权的保全体系。

    聂俊律师 2020.01.17 2032人看过
  •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构成要件不同;二、针对的对象不同;三、主观过错不同;四、效果不同;五、诉讼时效不同。

    聂俊律师 2018.11.22 1325人看过
  •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能达到什么目的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聂俊律师 2018.11.27 1117人看过
  •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可以达到什么目的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能达到以下目的: 1、代位权的行使能达到加快消减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完成合同的目的。 2、撤销权的行使能达到使合同归于无效的目的,即当事人双方互相返还因无效合同而得到的财产或财产性利益。

    何子豪律师 2024.03.01 67人看过
  • 代位权不同于撤销权的特点是什么

    撤销权与代位权不同的是,撤销权是破产人对损害破产债权人的行为,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恢复原状,并追回转让财产的权利。撤销权又称否认权,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的权利。

    李键键律师 2019.06.15 940人看过
  • 合同保全中的代位权和撤销权是什么意思

    1、合同保全中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2、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无偿或以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

    陈婧婧律师 2024.01.12 100人看过
  • 代位权与撤销权可以同时行使吗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李键键律师 2018.11.22 2226人看过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 33772

    精选解答
  • 140009813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异同
    代位权与撤销权在法律的规定中有相同的地方,但是同样存在这不一样之处。不过都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责任,才能防止债权人在这方面受到经济的损失。那么,这两个权利之间的异同点是什么?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合同保全措施中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有哪些
    申请保全是对债权人利益非常好的保护,申请保全满足一定条件的同,提供担保是最为重要的条件之一,那么,合同保全措施中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有哪些?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点是什么
    债权人的代位权和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两种类型的,他们有相同点也有不同之处。那他们有那些相同和不同之处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点的相关资料。以供大家阅读。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点是什么一、相同点:1、法律
  • 什么是合同的代位权、撤销权?如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
    债的保全是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带来危害,授权债权人采取的积极预防和补救措施,包括代位权、撤销权等。那么什么是合同的代位权、撤销权呢?接下来就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法律常识吧,希望小编能够帮助到您。一、什么是合同的
  •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条件是哪些
    代位权的条件是: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都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法定其他条件等。关于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条件是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设立宗旨是什么
    您好!设立的宗旨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请问您具体遇到了什么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帮您分析!
  • 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
    你好 你想咨询什么问题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费用由谁承担?
    合理的支出由债务人承担。
  • 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诉讼时效已过,那债权人还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权?可以行使撤销权吗以行使撤销权吗?
    你好,是可以的,但是第三人对债权人享有对债务人的所有权利,仍可提出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导致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 借条欠条收条的异同?
    1、借条:是指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 2、欠条:是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3、收条:是指在收到财物时接收人给送达人开具的证明这一交付事实的凭证。收条不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在开具收条时并没有到期通过给付来“赎条”的意思表示 4、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5、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