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怎么办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属于本条例范围内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你觉得劳动仲裁的结果不公平,那你完全有权利去法院告他们。首先说一下,如果你对最后的裁决不满意,或者说企业那边对最后的裁决有异议的话,都可以去法院打官司。然后呢,对于那些不是最终裁决的劳动仲裁,如果你们都觉得不满意,也可以去法院解决问题。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其他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裁决有相关法律情形之一,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关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怎样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不服仲裁裁决】不服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到法院申请撤销我在购买一套红木家具时,与厂家签订的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后来因质量问题,我将厂家告上了仲裁委。但对裁决结果我不服。请问,我还有翻盘的机会吗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也就是说,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