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二)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等。
盗窃罪的犯罪数额这样计算: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等。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
一般而言,盗窃数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具体金额每个省自行确定)就足以定罪。 如果是以下情况,则不论数额,均可定罪: 1.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2.入户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 3.携带。
个人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 ,个人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30000元至100000元为起点,个人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0元至500000元为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较大”。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