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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前后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2021.09.30 婚姻家庭 123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订立遗嘱前后不一致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相关延伸】 问:遗嘱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答:遗嘱成立的必要条件如下: 1、立遗嘱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是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没有被欺诈和胁迫; 3、遗嘱的内容是合法的,是不违背公序良俗的; 4、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该自然人个人的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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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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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嘱生效并不以公正为前提。只要符合医嘱的生效要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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