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订立遗嘱的条件是什么

订立遗嘱的条件是什么

2021.09.24 婚姻家庭 111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有效遗嘱的具备条件: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也充分说明了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在遗嘱中确立的内容是处分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立遗嘱人如果在胁迫等外在因素的压迫下所立遗嘱,或遗嘱被人篡改、伪造,均是他人的意思,他人无权处分财产所有人的遗产,只有遗产所有人才能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遗产,因此,遗嘱一定要表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这也是体现对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保护。处分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订立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订立遗嘱的生效条件具体如下所述:一、告知当事人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告知当事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三、告知当事人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顾斌律师 2019.08.19 1220人看过
  • 如何订立遗嘱

    在我国,订立遗嘱共有六种形式,分别是:1、公证遗嘱;2、自书遗嘱;3、代书遗嘱;4、录音录像遗嘱;5、口头遗嘱;6、打印遗嘱。其中,每种遗嘱都有各自的法定形式,如果想要订立一份真实、有效的遗嘱,应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定形式订立。

    顾斌律师 2021.09.30 970人看过
  • 怎么订立遗嘱?

    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和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使用,如地震、忽然病危等情况。危急情况一消失,口头遗嘱则失去了效力。

    何长江律师 2019.08.21 1161人看过
  • 怎么订立遗嘱

    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多种,比如: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顾斌律师 2021.09.30 666人看过
  • 订立遗嘱有哪些条件

    订立遗嘱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要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贾江红律师 2020.08.07 855人看过
  • 订立遗嘱是否可以附条件

    遗嘱可以附加条件订立。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何长江律师 2022.09.29 166人看过
  • 订立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订立遗嘱的有效条件有: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顾斌律师 2022.03.03 643人看过
  • 怎么订立遗嘱才有效立遗嘱有什么注意的

    满足以下条件订立的遗嘱有效:1、遗嘱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3、意思表示真实。4、法定的其他条件。立遗嘱需要注意的时事项: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只能处分个人的合法财产。

    赵彪律师 2023.11.22 46人看过
  • 如何订立遗嘱有效

    符合下列情形遗嘱一般有效: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顾斌律师 2021.09.30 24人看过

吴继发

河北冀石律师事务所

吴继发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 323

    精选解答
  • 996482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订立公证遗嘱的流程遗嘱继承条件
    遗嘱继承是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要求,确定被继承人及继承遗产的份额。所谓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遗嘱。由于公证可以起到预防、减少诉讼的作用,而且一旦发生诉讼,公证文书比私证文书的证明力要强得多,可靠性要大得多
  • 遗嘱的订立
    华律网小编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
  • 订立遗嘱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有效以及如何订立房产遗嘱
    据小编所知:在大家认知中,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这里我们要说的就是关于遗嘱的相关问题,下面就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订立遗嘱需要符合什
  • 订立口头遗嘱的条件和程序是如何的
    订立口头遗嘱的条件是在危急的情况下,遗嘱人临时立下遗嘱,如在前线作战、船舶遇险、飞机失事、遭遇台风、地震洪水等。订立口头遗嘱的程序是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关于订立口头遗嘱的条件和程序是如何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订立遗嘱应该符合的条件
    华律网小编1、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
  • 遗嘱确认是当事人真实意思,但是不能满足遗嘱订立的条件,怎么办?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代写的吗
  • 怎么订立自书遗嘱有效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 遗嘱问题,认定无效遗嘱及重新订立遗嘱
    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遗嘱被篡改的、被胁迫的,则属于无效遗嘱
  • 订立遗嘱,需要通过律师吗?
    您好,我是李律师,专注办理婚姻家庭案件,通过律师比较保险,您想订立什么形式的遗嘱呢?详询可电联或者加这个手机号的微信。
  • 怎样提前订立身后遗嘱
    您好!我是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主任律师 ,接下来我会根据您的问题,给您做一些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怎样立遗嘱才是有效的 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 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0.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12.伪造的遗嘱无效。 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③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④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立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预先处分其个人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既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也可以按照自然人所立的遗嘱内容进行分配,在自然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时,优先适用遗嘱分配遗产。相较于法定继承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继承遗产的份额等,依遗嘱处分遗产,可以由自然人自主决定在其死后如何对其个人财产分配与处置,在分配的对象、方式、份额、条件等方面都具有较大的自由度和灵活性,充分体现了对自然人意思自治的尊重以及私有财产权利的保障。   立遗嘱的主体为自然人,遗嘱的内容为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想要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实现财产在其死后的分配,所立的遗嘱必须合法有效。遗嘱作为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符合总则编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还须符合继承编对其效力的特别规定,如在行为主体方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在意思表示真实方面,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作为死因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为了确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法律还对遗嘱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形式要件,即只能按照本法规定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类型立遗嘱,并且须符合相应的形式要求,否则会影响遗嘱的效力。此外,遗嘱还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自然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是遗嘱人指定的负责实现遗嘱的财产处分内容的人,主要职责为遗产管理、处理遗嘱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内容分割与交付遗产等。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即为遗产管理人,适用本法遗产管理人的相关规定。   对于遗嘱继承,本条第2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对于遗赠,本条第3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可以对遗产取得人以及分配的份额、方式、条件等内容作出规定,这充分体现了遗嘱自由的原则。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