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可以是口头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只要当事人没有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就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如果当事人有特殊约定的,则不能以口头形式订立,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合同订立的原则包括以下这些:第一、主体平等原则;第二、自愿订立原则;第三、权利义务相对等原则;第四、诚实信用原则;第五、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原则;第六、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原则。
1、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4天内给予答复等等。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的期限,具体的建筑工程合同有没有期限,有合同约定看约定,没约定看合同补充协议,没有补充协议按照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期限。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有没有效,要依据合同的具体内容而定。如果居间双方的签章真实有效,并且双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且居间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不存在恶意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情形等法定无效的情形,内容就合法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接受中标通知书。 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4、谈判。 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合同标的是基本建设工作,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以及与此有关的勘探、设计等工作。基本建设主要是指固定资产的再生产,包括扩大再生产和部分简单再生产,如工业、矿产、交通、水利、文教、卫生、住宅等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或扩建等。
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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