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双方均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①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对于丧偶一方,需要拿出丧偶的死亡证明;②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等。
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首先,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之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核。最后,对于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确立婚姻关系。 。
办理结婚登记需满足以下条件:一、男女双方自愿结婚;二、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三、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四、男女双方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五、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规定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中: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除了国籍不同的婚姻,我们国家的港澳台地区也是与内地结婚手续不大相同的,都属于同一种类型。《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结婚的,双方应共同到内地居民的户口所在地进行结婚登记。
跨省结婚需要这些手续: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
离婚的再结婚需要出具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以及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现在结婚登记都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免费查看没有登记离婚再婚需要什么手续吗
免费查看协议离婚需要连续登记吗
免费查看协议离婚需要连续登记怎么写
免费查看民法典中租房合同是否需要合同登记手续
免费查看离婚登记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