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直接诉讼处理。诉讼处理适用
公司已经处于一种僵局状态,不通过诉讼无法解决,诉讼处理并非什么情况都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法律解决的类型包括:(一)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二)
股东知情权纠纷(三)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四)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五)公司解散纠纷,但诉讼处理后果是将公司可能直接推向僵局,导致公司无法再进行运营,所以律师建议最好还是和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协商解决,股东纠纷与解决其他纷争一样,坦诚、友好协商应是化解股东权益纠纷的最佳方式,因为以协商方式解决股东纠纷时,不仅可解决已经出现的纠纷,还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出现的纠纷,寻求防范和解决的方法。不要轻易的去提起诉讼,诉讼或者
仲裁就是不得已的最后选择。
- 法律依据
- 《公司法》
-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报告编号:NO.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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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151条、第152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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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即已经取得公房承租权,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由于这一情况只涉及双方身份关系的变更,不影响公房承租权的归属。因此,承租权仍归该一方享有。
赵彪律师
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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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受赠的房产一般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受赠人个人所有。2、如果夫妻间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顾斌律师
2022.09.01
21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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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受赠的房产一般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受赠人个人所有。2、如果夫妻间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顾斌律师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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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方法是:1.直接诉讼,在这种诉讼中,原告为股东,被告可能是公司,也可能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派生诉讼,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本应由公司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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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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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受赠的房产一般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受赠人个人所有。2、如果夫妻间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顾斌律师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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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受赠的房产一般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受赠人个人所有。2、如果夫妻间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顾斌律师
2022.09.01
14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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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与抵押权、一般债权冲突时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于《批复》第一条明确规定,优先受偿权应优先于抵押权和一般债权。2、在消费者的请求权和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发生冲突时,法律优先保护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