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拘留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犯罪嫌疑人是与案件有关系的,如果你什么关系都没有,被传讯问话,查清你没关系后你就不属于犯罪嫌疑人了,自然不会被拘留。如果有初步证据证明涉嫌刑事犯罪,就会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满37天仍未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应当解除刑事拘留措施,但该情形不叫撤销拘留。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最长应当在三十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未批准逮捕的,应当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在拘留期间发现不应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至多拘留37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行为人涉嫌违法犯罪的,会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最长是37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拘留的人认为要逮捕的,要在拘留三天内申请逮捕,情况特殊可延长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的嫌疑人,最长可以延长30天,所以拘留最长可以是37天。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是少于2人。
有些案件经过现场勘查或运用其它侦查措施之后,推断出作案人具有的心理特征、嗜好怪癖、交往关系、需求特征等,也可以作为确定嫌疑人的条件。总之,某人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可以将其确定为嫌疑人。当然,有的嫌疑人可能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或多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