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动产质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动产质权的设立应订立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有效成立时生效。动产质权的设立要注意下列几点: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2、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3、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4、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5、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以下这些权利能设立质权:(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
设立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然后由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押财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等。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合同订立后,质权并不当然设立,双方当事人还须到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后质权才设立。